1.无机布防火卷帘金属零部件外表不该有裂纹、压坑及显着的凹凸、锤痕、毛刺、孔洞等缺点。其外表应做防锈处理,涂层、镀层应均匀,不得有斑剥、流淌现象。
2.防火卷帘无机纤维复合帘面不该有撕裂、缺角、挖补、破洞、倾斜、跳线、断线、经纬纱密度显着不匀及色差等缺点;夹板应平直,夹持应牢固,基布的经向应是帘面的受力方向,帘面应美观、平直、整洁。
3.相对运动件在切开、弯曲、冲钻等加工处不该有毛刺。
4.各零部件的拼装、拼接处不该有错位。焊接处应牢固,外观应平整,不该有夹渣、漏焊、疏松等现象。
5.一切紧固件应紧牢,不该有松动现象。

二、无机布防火卷帘材料要求
1.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运用的原材料应契合健康、环保的有关规则,不该运用国家明令禁止运用的材料
2.防火卷帘主要零部件运用的各种原材料应契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则
3.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帘面的装饰布或基布应能在-20℃的条件下不发生脆裂并应保持一定的弹性;在+50℃条件下不该粘连。
4.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帘面装饰布的焚烧功能不该低于GB 8624—1997B1级(纺织物)的要求;基布的焚烧功能不该低于GB 8624—1997A级的要求。
5.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帘面所用各类纺织物常温下的断裂强度经向不该低于600N/5cm,纬向不该低于300N/5cm。